1、招标条件
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拟建的莆田市涵港大道秀屿段市政工程道路绿化工程Ⅱ施工监理已经莆秀发改【2010】233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xml:namespace>
2、招标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莆田市涵港大道秀屿段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5000万
项目投资总额:5000.00万元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招标范围:主体工程,详见施工图纸(招标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资金来源:财政
设计总工期: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是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以上的监理资质;非莆田企业须在莆田市建设局备案通过并是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莆田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
注:网上投标系统以BOT 方式招标,软件开发公司以本系统为平台收取投资回报。经有关部门研究审定, 电子招标文件在100页(A4纸)及以下的,每份按50 元收取;超过100页的,超过部分按每页0.5元收取。招标文件下载和网上支付具 体操作方式详见系统”帮助文档”里面的《操作手册》。”
3) 招标人不接受书 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按投标须知第 18条要求密封、标记)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办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 为准)。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 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身份证原件及已激活的福建CA数字证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的评标办法:莆田随机抽取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100000.00 元及以上。投标人可按照有关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是否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最新发布的投标企业预缴保证金的金额为准,已足额预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已缴交。截标时,系统上有递交投标文件视为己参与投标,开标时投标人必须解密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 交
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 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9、公告其他说明
监理总工期: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莆田市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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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莆田市荔城区英龙居委会胜利北路(市物价局对面汽车美容楼上六楼)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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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林先生 |
联 系 人: |
陈先生 |
电 话: |
5852219 |
电 话: |
13799950819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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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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