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提示: 招标编号:FJJRPT2014-02号 开标时间:2014-04-08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森林园林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JRPT2014-0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龙王头海滨广场景观工程10KV配电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以岚综实经发发改[2012]6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森林园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核拨,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森林园林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约300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为:龙王头海滨广场景观工程10KV配电工程施工监理。 2.3工程建设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 2.4施工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招标人下达开工之日起25日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具备通电条件交付使用。 2.5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电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6工程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2.7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计算,建安造价按311.6553万元,即:【311.6553×16.5/500】×1.0×0.85×1.0×(1-20%)=6.9935 万元,本工程最终监理费以财政审核部门的审定额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送变电监理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或【输变电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3.1.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有效的国家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变更记录), 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或电力相关专业,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1.3 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3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4投标人及拟派出监理部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5近六个月,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投标人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 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 “近5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5年,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近3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3年,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招标项目业绩要求所指同类同等项目为二级电力工程,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7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9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 11日至2014年3月1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平潭县建设局大楼旁(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仟元人民币。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本企业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存款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形式汇出,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的银行帐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8 日 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平潭县建设局大楼旁(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标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认定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标书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投标信息网( http://ztb.pingtan.gov.cn )上发布。 9本招标文件所称的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认定标准: 9.1、在本招标工程以外的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系该工程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即认定其有在建工程。对于中标通知书中未载明总监理工程师或直接发包且无中标通知书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系该工程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即认定其有在建工程。 9.2、变更有在建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符合闽建建[2013]35号规定,并将相关文件附在投标文件《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之后。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森林园林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桂山庄4弄5号楼 ;邮编:350400; 联系人: 陈先生 ; 电话:0591-86163355 ;传真:0591-86161122。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平潭潭城镇龙里路边防大队南侧 ,邮编: 350400; 联系人: 傅经理 ; 电话:0591-23130905;
行业监督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 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现场指挥部三楼 电 话: 0591-23158988 传 真: 0591-23158988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行平潭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区直单位代理结算中心 帐 号:431262810318 注明用途:并应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工程名称可以简写。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龙景路县建设局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