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提示: 辛店街道(唐家社区)廉租房室外市政配套工程监理 询价公告 项目名称:辛店街道(唐家社区)廉租房室外市政配套工程监理 公告时间:2014年3月12日至2014年3月13日 询价时间:2014年3月14日下午14:00 采购人名称:东营市东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东营区新区2#楼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万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项目编号:DYQCG2014-9#-2 二、采购内容:本项目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质量要求为合格,预算资金:2.8万元。 三、工期要求:2014年3月22日开工,2014年6月19日竣工,总工期:90日历天。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2、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信证明(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东营市外监理企业须提供2013或2014年度市外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提供《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所报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明细表(格式见附件)及监理项目部人员(总监及现场监理人员)资格证书。 供应商报价时未提供1、2、3、4款资信证明的,不允许参加询价活动。六、报价地点:东营区新区2#楼245室。 七、报名方式:有报价意向的供应商请在公告期限内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东营市外监理企业须提供2013或2014年度市外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注明响应的项目编号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确认报价意向,未按时报名的供应商报价不予接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0546-7365877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南二路与西四路交叉口里奥国际商务中心C区409室
东营万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3月12日
辛店街道(唐家社区)廉租房室外市政配套工程监理项目 询价文件 东营万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东营市东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辛店街道(唐家社区)廉租房室外市政配套工程监理项目采购工作进行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辛店街道(唐家社区)廉租房室外市政配套工程监理项目(二)预算资金: 2.8万元。 (三)采购内容:本项目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质量要求为合格。 二、供应商条件 (一)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二)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三)认可本询价通知书中的各项约定。 三、供应商报价说明 供应商报价单位为“元”。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的监理取费标准,在考虑预算控制价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及监理企业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等因素,充分考虑市场因素,确定承担本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费报价,确定报价时应考虑包括直接成本、间接费用等完成本工程监理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的报价为本项目的结算金额,无论工程项目投资额的增加或减少,监理费结算金额不再调整。供应商在自主确定工程监理费报价时,必须考虑由于不可预知原因而发生工程内容的监理费用。 供应商确定工程报价时,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低于本企业成本报价,骗取成交。 四、报价时间和方式 (一)报价时间:2014年3月14日下午14:00 (二)报价方式:供应商采用密封报价,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将报价资料送达至东营区新区2#楼245室。超出规定报价时间的供应商报价资料不予受理。在规定报价时间内供应商报价资料未全部报齐之前,不得拆封报价资料。 (三)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的资信证明(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投标项目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东营市外监理企业须提供2013或2014年度市外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提供《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所报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明细表(格式见附件)及监理项目部人员(总监及现场监理人员)资格证书。 供应商报价时未提供1、2、3、4款资信证明的,不允许参加询价活动。且资信证明资料与报价资料必须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评定成交供应商 (一)按法律规定和程序成立询价小组。本次询价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余评委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二)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根据符合本询价文件的相关要求,在满足各项资质要求的前提下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符合要求的低价企业除外。 (三)如果监理企业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人确定的预算资金,将取消询价结果,另行组织;但是,如果采购人出据了追加预算资金的书面证明,也可依照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询价过程中,当报价企业少于三家时,原则上应按程序重新进行询价。如果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出项目紧急、要求确定成交单位、各项资质符合要求,且监理企业报价不高于预算资金时,询价小组可在本次报价的企业范围内,根据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企业(不符合要求的低价企业除外)。 六、履约保证金 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成交企业应按规定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 公证费收费标准:询价项目按照每个中标企业100元的标准收取;公证费由成交企业负担,成交后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交纳。 七、成交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询价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东营政府采购网(http://dycg.dongying.gov.cn)上进行公告。 八、要求质量等级 达到合格标准。工程施工监理要求质量符合相关工程质量达到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九、签发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公示期内需到东营区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证明,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后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经东营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盖章,对成交结果予以见证。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或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应依法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一)采购人不予退还该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所交纳的保证金。 (二)东营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该供应商的不良行为。 (三)将依法禁止该供应商一至三年内参加东营区政府采购活动。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供应商未履行询价期间承诺的,根据有关规定同时愿以本《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东营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良行为。 ●将严格执行东营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加东营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十、签订合同及备案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双倍返还谈判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持合同副本到东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合同由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双方签订,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见证方,见证方的责任是监督证明所签合同内容与谈判文件等要求和约定条款相一致。在签订合同之前,为维护双方利益,按照询价文件约定,不但采购人要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而且成交供应商也要对采购人的资金支付能力等情况进行认真考察。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合同责任。 十一、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条款内容,依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用条款”,采购人、成交人双方应结合谈判文件及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内容;“通用条款”中的内容与本谈判文件中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谈判文件中约定内容为准。 (二)成交人不得随意更改确定的工程监理大纲等内容,如果更改,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并签署补充合同后,方可更改。成交人所报项目总监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否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在本合同约定工程监理内容以外需要增加或更改合同内容时,应当与成交人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若遇特殊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经采购人与成交人协商可签订补充合同或重新签订合同。 (三)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双倍返还谈判保证金。成交人在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四)成交人如转包、分包合同,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工程施工监理资格,并赔偿建设单位相当于监理合同总价款10%赔偿金。 (五)成交人所报进驻监理现场的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部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和减少,工程每个监理阶段的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部人员也不得随意变动和减少。监理过程中,建设单位将严格按照工程成交人谈判时确定的工程施工监理人员名单、对照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证书证件及身份证逐一审核,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或者每个监理阶段的工程施工监理人员调换或减少时,都将按照合同约定予以处理,建设单位有权收取成交企业的违约金,取消其工程施工监理资格。 (六)实际工程监理费用具体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60%,剩余款在工程完成后按东营区建设工程付款的政策要求进行拨付。 (七)采购人要积极与成交人共同配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职能作用,切实把好工程质量关。 (八)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在建设单位住所地签订,因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成交服务费 本次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标准为:按成交金额的4‰交纳。 十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附件: 1、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 2、供应商报价承诺表 3、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明细表(格式)
附件1:
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
采购人:东营市东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我公司参加本次采购人委托、由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并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形象和信誉,防止在成交后违规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问题发生,如果我公司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出放弃成交结果,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察部门等共同认定的正当理由外,根据有关规定,愿以本《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一、采购人不予退还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所交纳的保证金。 二、东营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良行为。 三、将严格执行东营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加东营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供应商未履行询价期间的承诺,根据有关规定同时愿以本《政府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如下: ●东营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可在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我公司的不良行为。 ●将严格执行东营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加东营区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印鉴): 二O一四年 月 日
附件2: 辛店街道(唐家社区)廉租房室外市政配套工程监理项目询价 供应商报价承诺表 东营万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根据2014年3月12日东营区政府采购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DYQCG2014-9#-2),我公司对本次采购内容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实事求是地确定了报价,计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大写: 。我公司承诺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们将信守承诺,按照本次政府采购询价文件约定的内容交纳成交服务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等事宜,确保质量。
辛店街道(唐家社区)廉租房室外市政配套工程监理项目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公章): 2014年 月 日 报价单位:元 项目名称报价备 注 辛店街道(唐家社区)廉租房室外市政配套工程监理项目小写: 大写: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印鉴): 此表一式五份,密封于档案袋中 2014年 月 日 附件3 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明细表(格式)
项目名称:辛店街道(唐家社区)廉租房室外市政配套工程监理项目 2014年 月 日 项目
姓名监理公司所报进驻施工现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情况工程项目部监理人员2011年以来主要业绩情况 性别年 龄在本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部中所任职务有关工程施工监理资质方面证书证件职称专业何年何月参加监理工程项目名称获奖情况
备注:专业监理工程不少于1名(不含总监),配备相关专业监理员不少于2名,否则不允许参加询价活动。注:本表可以相同格式扩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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