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北部安置区项目住宅及配套公建工程监理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城镇【2013】25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滨丽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500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东丽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滨丽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北部安置区项目住宅及配套公建工程监理,本次招标项目共四个标段,招标规模共约:854000平方米,投资额约:256200万元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北部安置区项目住宅及配套公建工程监理一标段,本次招标规模共约:27.3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8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5300平方米,最大单体规模约42000平方米;最大高度约34米;框剪结构;地下1层,地上11层,基坑深度:5.8米。投资额约为:82050万元,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即“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施工、保修阶段。施工工期:2014年04月25日 至 2015年12月31日。保修工期:2016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标段: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北部安置区项目住宅及配套公建工程监理二标段,本次招标规模共约:32.1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51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最大单体规模约29000平方米;最大高度约52米;框剪结构;地下1层,地上16层,基坑深度:5.8米。投资额约为:96570万元,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即“四控、两管、一协调”。 服务范围:施工、保修阶段。施工工期:2014年04月25日 至 2015年12月31日。保修工期:2016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标段: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北部安置区项目住宅及配套公建工程监理三标段,本次招标规模共约:13.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8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最大单体规模约24000平方米;最大高度约52米;框剪结构;地下1层,地上16层,基坑深度:5.8米。投资额约为:39900万元,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即“四控、两管、一协调”。 服务范围:施工、保修阶段。施工工期:2014年04月25日 至 2015年12月31日。保修工期:2016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四标段: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北部安置区项目住宅及配套公建工程监理四标段,本次招标规模共约:12.5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3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1700平方米,最大单体规模约17000平方米;最大高度约44米;框剪结构;地下1层,地上15层,基坑深度:5.8米。投资额约为:37680万元,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即“四控、两管、一协调”。 服务范围:施工、保修阶段。施工工期:2014年04月25日 至 2015年12月31日。保修工期:2016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9、总监、总监驻场代表及安全总监均应具有《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9、总监、总监驻场代表及安全总监均应具有《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9、总监、总监驻场代表及安全总监均应具有《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9、总监、总监驻场代表及安全总监均应具有《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3月21日至2014年03月2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2号一楼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法定代表人:王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示范镇杨台大街4号(滨丽公司) 邮政编码:300300联系人:李丽电话:84950865 传 真:84950865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东丽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高娜 电话:24931229传真:24392090电子邮箱:dongliiaoban@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利津路114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