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文苑路(裕丰街-金雀街)和府东街(益昌路-王泊自流渠)污水工程 已由永清县发展改革局以 永发改总字[20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清县盛业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清县盛业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永清县城区文苑路、府东街。建设规模:污水管道铺设及检查井砌筑等;工程造价839.91万元。计划工期:2014年5月1日开工,2014年9月30日竣工,日历天152天;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17日至2014 年3月21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3:30时至5: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登记,,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报名时必须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拟任本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④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招投标专职交易员证;⑤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⑥廊坊市信用管理协会出具的信用报告;⑦外地队伍入廊、入永清备案手续(上述材料均查验原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用档案袋装好)。 4.2 报名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8日,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清县盛业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永清县益民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永清县会昌街97号 地 址:永清县裕丰路6号建设局五楼 邮 编: 065600 邮 编: 0656000 联系人: 朱广彬 联 系 人: 孟令章 电 话: 13930615182 电 话: 0316-6686953 传 真: 传 真: 0316-6686953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LF6686953@126.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永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区信用社 账 号: 账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