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5648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长沙汉寿县龙阳大道“三改四化”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操作提示: 1.招标条件 2.1 项目名称:汉寿县龙阳大道“三改四化”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汉寿县龙阳大道南起五里桥,北至新老S205相接处 2.3 建设规模:龙阳大道“三改四化”改造工程主要包括路面基础处理及铺装沥青混凝土面层、绿化、给水、排水、弱电管沟、路灯管线、非机动车道硬化及人行道铺装。 2.4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与本工程的施工中标工期相同,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保修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执行2.6 招标范围:汉寿县龙阳大道“三改四化”改造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2.7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 2.8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纳入评标环节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状况良好,且无在监项目;3.4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5 拟任监理员应具有监理员资格证书; 3.6 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3.7 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和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3.8 湖南省外监理企业凭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参与本项目投标,并提供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的证明原件以及拟任该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情况的证明原件。3.9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同一投标人不同总监理工程师重复报名。 4.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所有获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单位报名时所留的电子邮箱),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5.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报名期限: | 2014/3/17至 2014/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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