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康居路(新盐道-虹桥道)工程已经盐城市城南新区经济发展局《 关于城南新区建设二局康居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盐南经发审【2014】12号)批准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监理服务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二、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网址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康居路(新盐道-虹桥道)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内 3、项目规模:城市次干路,工程造价约2500万元。 4、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4月30日,工期90日历天。 5、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6、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投资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控制好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8、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监理服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康居路(新盐道-虹桥道)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1、监理范围: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 工程范围主要指康居路(新盐道-虹桥道)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 监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监理内容:所监理工程的范围和时限与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主要包括与上述监理范围相一致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6.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6.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自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总监。 6.3总监理工程师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6.4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监理机构主要人员的资质和要求: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组的主要现场监理成员专业配置应齐全,且均应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在职职工,要求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至少还须配备省级及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 其中所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道路桥梁类(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上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下同)专业的1名;所学专业为给排水专业的1名。 现场监理员:至少 3名,且专业搭配要齐全。 现场监理人员中至少1人是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6.5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总监理工程师能常驻现场开展监理工作。拟投入的现场监理组成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总监进场后不得另兼其他项目工程的监理工作。 6.6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总监及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总监不少于6人】和投标委托代理人(可为监理组成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3年9月—2014年2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南京市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无需提供上述人社资料,但需要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7、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8、投标报名人在江苏省范围内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 伍 万元整(¥5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投标人对招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仍存于原招标交易机构账户,接受市招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八、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不变更的,作废标处理。 2、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同时其投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十、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入CA系统: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进行网上报名注册,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4年 3月28日 08:30 时至2014年4月4日 12:00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 3 月28日8:30至2014年4月 4日12:00”。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在招标文件发售的规定时间内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同时在CA会员系统内下载。注:投标申请人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及时购买招标文件并同时在CA会员系统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若因投标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投标时需出具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供招标人核验。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为0515-88197118。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515-88587313。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侍洪林 联系电话:0515-86660096 地址:高职园区交通技师学院内城南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祁建峰 联系电话:13626206678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99号阳光大厦B座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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