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工程监理,已由鹤开管经计【201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鹤壁市金山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春江路(香山路---桐柏路),海河路东(陶然街---桐柏路),花溪街(富春江路---新安江路),陶然街(海河东路---富春江路),新安江路(陶然街---桐柏路)】道路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鹤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建设规模:富春江路(香山路---桐柏路);海河东路(陶然街---桐柏路);花溪街(富春江路---新安江路);陶然街(海河东路---瓯江路);新安江路(陶然街---桐柏路);总共五条道路:总长4.6km 2.4工程质量标准:优良 2.5计划工期:6个月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需具有国家认证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代表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1个以上相应建设规模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配套服务能力和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须知 4.1报名要求: 投标人委托人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2011年1月1日以来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属于外省进豫企业还需提供进豫备案证书;提供报名期间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需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资料必须齐全,缺项即不能予以报名)。 4.2招标时间安排: 公告时间: 2014年 03 月 28 日至2014年 04 月 04 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间:2014年 03 月 28 日至2014年04 月 04 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过时将不予受理。 4.3报名地点:鹤壁市建设交易中心1楼大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金山市政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2-3360993 电子邮箱:dhgsh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