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大城镇太徽大道新建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高安大城镇太徽大道新建工程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省大城昌西文化产业园管委会,建设资金自筹并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位于高安市大城镇,项目北起于凤仪大道,南至建成大道,路线全长3206.78米,道路路基宽度为30米,路面采用沥青砼,计划工期一期北段工程工期为5个月,二期工程协商后确定,本项目全部划分为一个标段。本项目监理工程造价约为39万元(具体数额以中标价为准),本项目施工采用一次招标分期分段施工方案,其中一期北段工程先行开工建设,二期南段工程适时开工建设,监理与施工工期同步。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拟派总监代表具有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类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3.2 业绩要求,近五年(2009年至2013年)独立监理完成过施工单项合同金额在0.5亿元以上,路线长度不小3公里、道路路基宽度不小30米的市政道路。3.3 具有相应的融资能力:开标前要求提供2万元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4.报名、投标方式:4.1 报名、投标时需提供的证件和证书: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证及企业劳动聘用合同)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业绩证明材料(经备案的监理合同、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中的任意二项证明材料和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必备),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为准)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份)。4.2 报名及开标时要求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总监代表本人,且报名后不得更换。外埠来赣单位需持有进赣备案手续(提供原件及盖单位公章复件一份,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除外)。4.3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安桥北路372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报名。4.4 报名费500元,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4月8日至10日,其它时间仅报名)。其它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收集。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月3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安桥北路372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时开标。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大城昌西文化产业园管委会;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胡喜华 13767587020 联系人(电话):邢长青18979100972 王梅英18970892948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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