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镇全民健身广场和物资交流会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KSJ2014—0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镇全民健身广场和物资交流会场绿化工程,经鄂托克旗发展和改革局以鄂发改发[2014]1号文件批准,并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鄂托克旗园林绿化局的委托,对乌兰镇全民健身广场和物资交流会场绿化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凡合格的投标人,有意者均可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乌兰镇全民健身广场和物资交流会场绿化工程 建设地点:乌兰镇 建设规模:占地53万平方米的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施工: 具备主管部门颁发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并承建过类似工程,业绩优异、信誉良好。 项目经理: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 监理: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监理过类似工程,业绩优异、信誉良好。 总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4日至 2014年4月1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大道A座9层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施工: (1) 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书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5)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6)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注册证;(9)项目人员证书: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的人员资格证书;(10)11-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1)开户银行许可证;(12)近3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13)外进企业备案证明;(14)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监理: (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书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5)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职称证书;(8)项目配备人员资格证书;(9)11-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0)开户银行许可证;(11)近3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12)外进企业备案证明;(13)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 1 报名时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必须加盖公章、法人章); 2以上证件开标现场必须持原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托克旗园林绿化局 地 址:鄂托克旗乌兰镇 联系人:乔海元 电 话:0477—6212297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大道A座九层 联 系 人:郝吉懋 电 话:0477-8579899 传 真:0477-8579899 电子邮件:nmfkzb@126.com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