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资格后审) 1、 东台市海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盐城市兴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 东台沿海经济区2014年度市政、绿化、水利及小型建筑项目建设监理 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 江苏亭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东台沿海经济区 (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5500万元。单项工程造价在550万元以内(含550万元) (3)质量标准: 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东台沿海经济区2014年度市政、绿化、水利及小型建筑项目建设监理,总投资约5500万元。为单项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内(含500万元)的工程项目从事监理服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同时具有丙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或丙级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驻工地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6、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中标 。 7、投标申请人可在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网(http://www.dtzbtb.com)上查阅招标文件,并于二○一四年 四 月 十 日 九 时至二○一四年 四 月 十六 日 十八 时上班时间到东台市招标采购交易市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无须重新购买招标文件和缴纳诚信保证金)。 8、投标人必须委派本单位正式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缴纳人民币 壹 万元诚信保证金(现金缴纳或购买人本人的银联卡刷卡),购买人单位不参加投标的,将没收诚信保证金。 9、原2014年3月21日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号:DZW[2014]E039/107)做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投标人资质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修改为:“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同时具有丙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或丙级及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驻工地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和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8.1条澄清、修改、补充的提交与获取时间修改为:“提交: 2014 年 4 月 18 日11时前网上提交;获取: 2014年 4 月 18 日18时后网上获取。”
(3)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16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 2014 年 4 月 29 日 8 时 30 分。” (4)其他仍按2014年3月21日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号:DZW[2014]E039/107)执行。 10、其他:本工程开标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29 日 8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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