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xml:namespace>
泽普县团结东街道路改扩建工程已由泽政复【2014】8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自筹,本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泽普县团结东街道路改扩建工程
2.2 建设地址:泽普县团结路东街
2.3 建设规模:完成团结东街1.4千米道路的机动车道拓宽(路幅宽24米)和两侧人行道(宽4 x2米)、绿化带[宽(6+8)x2米]新建。
2.4 工程投资额:约1000万元
2.5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6 本工程招标分为: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监理能力,无不良记录,没有因企业管理原因延误工期、降低工程质量等不良业绩,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2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报名参加投标。监理投标企业报名时须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核准证、拟派总监证。(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凡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1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分至14:00分,下午15:30分至19:30分(北京时间),到新疆信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电话报名、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网(喀什地区建设网)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李龙
联系电话: 1880998052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地址:喀什市解放南路136号丰材小区C栋2单元261室
联系人:黄博
联系电话:0998-2528000 18909983739
7、监督单位:泽普县纪检委电话:12388
泽普县招投标中心电话:0998-824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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