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景观绿化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LHJL1401标段监理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28万元。
(3)监理服务期:全部工程开工到全部竣工验收合格。
3、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招标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资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程竣工资料收集归档审核,竣工结算初审;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及相关事项的组织、协调等。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中标后项目总监必须常驻现场。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总监无在建工程,或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投标企业及所派总监理工程师所在地的检察机关报名截止时间前7个工作日内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9)县外企业未办理2013年度进县备案手续的,须到如东县建筑安装工程管理处办理(联系电话:0513-88155239)。
(10)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投标经办人员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出具本单位2013年6月份以来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投标经办人员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为同一个人。
(11)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6、本工程招标资料费用为每标段贰佰元整,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单位现场收取。
7、各投标人可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的“行业快讯”-“如东资格后审专栏”中下载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4月21日9:00时。递交地点: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元。
10、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如东县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地址:南通市跃龙路38号国际大厦413室
联系人:季洁 联系人:张贤玉、张斌
电话:0513-84117687 电话:0513-85156010
传真: 传真:0513-8512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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