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长春路(S114-纬一路)行道树景观绿化工程监理(二标段)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14/4/15 发 布 站: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马超、贾晓雯 联系电话:0991-4160899 工程地址:高新区(新市区)长春路 建设单位: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施工四、五、六标段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咨询服务 建筑面积(㎡):21068 计划投资(万元):916.458 类 型:监理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0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2014/4/15 报名截止日期:2014/4/21 19: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工程监理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 乙级及乙级以上
资质说明: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乙级以上)
建造师或总监 建造师/监理师 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新市区)长春路(S114-纬一路)行道树景观绿化工程监理(二标段)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高新区(新市区)长春路 建设规模:二标段监理绿化总面积为:21068平方米,道路长度为:1080米。 投资金额:916.4580万元。 计划工期:2014年4月25日开工,2014年5月30日竣工。 招标范围:施工四、五、六标段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监理备案手续; 3.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按高新区乌高新建环字[2011]129号文件要求通过高新区建管中心资质核验。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监理总工程师:本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条件:报名单位需要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证书、外省单位进疆备案登记册、项目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带原件审验留复印件贰套(加盖企业公章)前来报名。招标人保留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力。 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报名监理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15日至 2014 年4月21日19:00之前(节假日除外),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报名。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本工程不允许兼中兼得。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高新区盈科广场A座五楼5013室 邮编: 830002 联系人:尹建军、杨旭敏 联系电话:0991-3678856、3678306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799号朗月星城9-1-402 邮编: 830000 联系人:马超、贾晓雯 联系电话:0991-4160899 传真: 0991-4160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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