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凤凰山苹果公园人行廊桥及景观招标公告 2014-004208-0610-083j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栖霞市凤凰山苹果公园人行廊桥及景观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栖霞市牟氏庄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栖霞市凤凰山苹果公园人行廊桥及景观工程位于庄园路北侧,建筑面积以图纸为准,合同估算价879万元,计划工期自2014年5月17日开工至2014年10月17日竣工。招标范围:本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 房屋建筑工程 丙级及以上 且 工程监理 市政公用工程(不含桥梁、燃气) 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18日至2014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在栖霞建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栖霞市文化路310号)报名。报名方式:投标企业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注册监理师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以上证件复印件两份。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者,请于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在栖霞建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栖霞市文化路310号)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邮购招标文件的, 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栖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烟台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栖霞市牟氏庄园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栖霞建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栖霞市山城路69号地 址: 栖霞市文化路310号 邮 编: 265300邮 编: 265300 联 系 人: 刘昕矗联 系 人: 宋志丽 杜湘宏 电 话: 13905459177电 话: 0535-3372908 1571535561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1171696766@QQ.com电子邮件: qxjf0535@sina.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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