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文化路人行道及路沿石工程项目,已经吉木萨尔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吉县发改综字(2014)7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吉木萨尔县财政局拨款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吉木萨尔县文化路人行道及路沿石工程项目 2、建设地址:吉木萨尔县文化路 3、项目规模:道路总长:2000m; 4、工程投资额:总投资:936万元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5、工期要求:计划2014年5月15日开工,2014年6月30日竣工。总工期46天(日历日)。 6、本工程招标,监理不分标段。 7、质量标准:应符合(CJJ1-2008)《城市道路工程与质量验收标准》各项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 监理: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监理:采用“新建建(2010)17号文”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21日10:00时-2014年4月25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建设网(http://www.cjjs.gov.cn/)上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截止后五日内携带:网上报名成功表(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新疆德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西部庭州、昌吉建设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木萨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人电话:1899935757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德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昌吉市长宁南路鸿泽大厦2楼(昌吉市法院南侧) 联系人:孙艳 王燕燕 联系电话:0994-2329731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0994-6923117(吉木萨尔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2014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