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街道小微创业园利一路、新一路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2014-004373-0502-202s 垦建招字[2014]090号 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垦利县垦利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垦利街道小微创业园利一路、新一路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单位:垦利县垦利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垦利街道小微创业园利一路、新一路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 工程地点:利河路以西、一分干以北,利泉村村内。 工程规模:拟建设道路559.865米。其中,利一路长260.058米,宽20米;新一路长299.807米,宽16米。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私人或民营投资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参与招标项目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招标项目工程监理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同类工程施工或监理业绩,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 2014年4月22日至2014年4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A座七楼)公开接受企业报名。 2、报名要求: (1)施工报名企业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垦利县外企业须提供垦利县2014年度资质验证申请表、东营市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外埠企业进东营市施工资质验证证明、山东省外企业提供山东省外埠企业进鲁施工备案证、拟投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垦利县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垦利县以外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由垦利县清欠办盖章确认)、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企业与拟投报建造师及委托代理人(含法定代表人)之间合法的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近期连续交纳6个月(含)以上)】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2)监理报名企业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东营市外监理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东营市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企业与拟投报项目总监及委托代理人(含法定代表人)之间合法的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近期连续交纳6个月(含)以上)】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备注: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企业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企业名称),投标企业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企业须提供体现投标企业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企业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招标人在项目报名截止日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A座七楼 联 系 人: 尹女士 电 话: 13455469521 监 督 单 位: 垦利县监察局、垦利县审计局、垦利县财政局、垦利县发展和改革局、垦利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 0546-7768681 报名期限: 2014年4月22日8时30分 - 2014年4月28日17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