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68902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辽宁 | ||||
工程名称: |
辽宁阜新市细河综合治理工程-清河生态恢复工程一标段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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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招标代码:04182014040034 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4.FXJY.J.007 阜新市凌河流域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拟建的阜新市细河综合治理工程-清河生态恢复工程一标段,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对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新市清河。
2.2工程规模:本工程清河治理范围是清河门矿排污沟至阜新义县交界处,长约1.8km,主要包括清淤工程、河槽湿地工程、潜坝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2.3项目类型:水利工程
2.4资金来源:省专项资金
二、招标内容:行使施工过程监理全部职能。
三、质量要求:合格。
四、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5月25日,竣工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工期221日历天。
五、投标人资格:
1.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监理企业均可参加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和分公司投标。
六、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凡符合上述第五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4月28日至2014年5月2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
八、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
备注:以上资料除(4)、(5)项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九、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至2014年5月2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1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9时30分。提交的地点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西侧,科技大厦北1.5公里处,久伟车用燃气CHG加气站对面,楼顶有“阜新公共资源”字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十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西侧,科技大厦北1.5公里处,久伟车用燃气CHG加气站对面,楼顶有“阜新公共资源”字样)公开进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十三、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招标人:阜新市凌河流域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131-6号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418-6526079
招标代理单位: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 (民族街加油站南200米十字路口处)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18-2928586
电子信箱:fxjygszb@163.com
开 户 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85000015201110020281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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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4/28至 2014/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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