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CZB(宁)[2014]- 41号 开标时间:2014-05-26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柳堤污水处理厂进场道路(污水K0+00-K1+280段)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宁德市发改局以 宁发改审批〔2013〕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安市柳堤污水处理厂进场道路(污水K0+00-K1+280段)工程施工监理; 2.2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3建设规模:总长1280米;总投资5336954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6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2.7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安市坂中乡柳堤村高速公路西侧地块; 2.8监理服务期 120日历天+工程保修期 ;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10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监理发包价为13.93万元;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且为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企业员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本项目投标及监理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监理任务的总监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1.4 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3年来监理过1项以上(含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担任过1项以上(含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近3年” “近5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3年(顺推5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的同类同等工程套用市政公用工程中给水排水三级)。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1.7投标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3.2.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 汇款凭证上应注明:“福安市柳堤污水处理厂进场道路(污水K0+00-K1+280段)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无法识别,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4 月 30 日至2014年 5 月 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时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地址: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215号房)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每份售价 400元(自愿购买),以上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5 月 26 日8时30分,地点为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地址: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215号房)。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1d.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福安市福新路中段 , 邮编:355000 ; 电话: 0593-6565876 联系人: 郭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东侨经济开发区盈丰佳园5#502室,邮编:352100 电话:18959430980 ,传真:0593-2513500 联系人:刘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 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安支行 帐 号: 132010100100082593 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电话: 0593-6561091 交易中心名称: 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 地 址: 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215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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