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理招标> 福建永泰县大樟溪两岸城关至县界段自行车道路、县城区三环道路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171422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永泰县大樟溪两岸城关至县界段自行车道路、县城区三环道路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0624-14180375
开标时间:2014-05-30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业主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泰县大樟溪两岸城关至县界段自行车道路、县城区三环道路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监理项目(招标编号:0624-14180375)已由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樟发改审批[2012]35、 [2013]86、[2013]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现委托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地点:永泰县城关;
2.2.         工程建设规模、范围及内容:
2.2.1大樟溪自行车道:东起塘前乡官烈村(占兜),西至城区马洋桥,途经塘前乡、葛岭镇、城峰镇,沿大樟溪两岸建设,总长65公里。沿着自行车专用道,整治、整合大樟溪及两岸资源,建设大樟溪两岸风情大道绿化景观、风光带景观人行道、沿岸休闲会所、休闲旅游服务设施、两岸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夜景灯光工程、防洪专项工程等项目。
2.2.2三环路:由台口、203省道、石圳、太原、下林、温泉、蕉濑、202省道、清凉等路段闭合组成,总里程约29公里,其中,隧道长8.4公里,道路长(含桥梁)21.6公里,规划路宽18米以及道路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2.2.3二环路:中仙佛路、环城北路、环城东路及古岸中桥项目,其中仙佛路长约599米,环城北路长约935米,古岸桥至太原金泰路长约6公里,古岸中桥接线长约646米,古岸中桥长约85米。
2.2.4本项目建安费总投资额约25亿元人民币,具体建安费最终金额以永泰县审计部门审核确定的工程建安费金额为准。本次的招标范围包括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2)规定的隶属于永泰县大樟溪两岸城关至县界段自行车道路、县城区三环道路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工程范围以本项目《投资建设合同》中确定的工程范围为准)的勘察设计、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内的监理。建设工期约为 3年;
2.3.         监理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包含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以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准;
2.4.         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用:约为2604.02万元人民币(包含保修阶段服务收费)。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 设计单位:             ;
2.6.         2.6.3 代建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并具备不低于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监理期间未在其它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6日至2014年5月12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地址:永泰县南湖9栋二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350元人民币每份。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有两种:(1)在投标截止前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30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9.1招 标 人: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路18号
联 系 人:任海强    联系电话: 0591-24832273  
传    真: 0591-24832273
9.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600347 ,  传真:0591-38872072;联系人:谢先生、黄先生。
9.3投标保证金指定汇入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建行永泰支行;
帐户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帐    号:3500 1617 0070 5000 1714;
(汇款凭证上注明用途可简写为)“0624-14180375”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永泰县南湖9栋二层县(移动公司对面)

报名期限: 2014/5/6201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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