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五原县光伏新镇室外景观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已由五原县人民政府【2014】44号文件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五原县光伏新镇室外景观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 2、计划工期:2014年5月27日——2014年6月27日 3、工程建设地点:五原县光伏新镇 4、建设内容:光伏新镇铺装、硬化、水系、景观等工程(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 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5.1、本项目施工共七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水系、小桥流水、亲水观景亭、自然水系景观、亲水两层亭、观戏平台等6项; 第二标段:中轴景观A段、中轴景观B段、特色景墙区块、水景区块、廊架区块、休闲区快、组合景墙、水景区块二、南侧入口水景、南侧入口区块等10项; 第三标段:东南区域巷道硬化; 第四标段:东北区域巷道硬化; 第五标段:西南区域巷道硬化; 第六标段:西北区域巷道硬化; 第七标段:三标段东侧区域巷道硬化,树阵道路。 5.2、本项目施工监理不分标段。 二、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验收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符合建设方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市政专业建造师,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单位。 2、监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并具有高级职称,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单位。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6日至2014年5月10日,每日上午 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公休日不休息),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3.1、施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人必须为拟派往本次工程的建造师,须持身份证原件); (5)拟派本次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7)巴彦淖尔市以外企业需提供《巴彦淖尔市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 3.2、监理: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法人代表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自拟)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人必须为拟派往本次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5)拟派本次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7)巴彦淖尔市以外企业需提供《巴彦淖尔市外进工程监理企业备案证书》。 上述资料投标人提交时均需交验原件及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两份,以上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将拒绝接受。 招标文件售价 1500 元/套(不含图纸)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定具体标段。施工标段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施工标段进行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施工标段。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www.chinabidding.com.cn )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张保河 电 话:0478-7961202
代 理 机 构: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护城河南街19号兴源大厦509 联 系 人:马晓燕 王晓蕊 电 话:0471-284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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