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生生活区道路改造工程及食堂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LNZB-GJZ2014-057-03
1、招标条件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委托,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生生活区道路改造工程及食堂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生生活区道路改造工程及食堂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2招标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2.3建设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2.4工程规模:1)道路改造:改造路面18000M2、盖被路面800M2及配套工程;
2)学生食堂改造工程:外墙保温4100 M2 ,贴内墙砖580 M2,吊棚2000 M2。
2.5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2.6计划工期:3个月(投标人必须承诺如遇不可预见等情况造成工期延长,不增加监理费用,完成两个工程的全部监理工作。)
2.7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和市政监理乙级或工程施工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7日至2014年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111房间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注册监理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9:30。
5.2 开标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9:30。
5.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第四会议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联 系 人:王玉堂
电 话:024-86982143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栾民音
电 话:024-23383567-803
传 真:024-23383567/23384545-808
邮 箱:lngcgjc@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邮 编:1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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