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理招标> 福建闽侯县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北段(金上大桥以北)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174955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闽侯县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北段(金上大桥以北)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互华榕招字【2014】007号
开标时间:2014-06-09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互华榕招字【2014】00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北段(金上大桥以北)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2013]2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本项目施工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9238350元;
2.2.          本次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为: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北段(金上大桥以北)道路工程施工监理,该项目规划路按市政主干道标准设计,长约450米,宽40米,主要建设道路、管网、路灯、绿化等配套工程施工的监理,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
2.4.   工程建设地点为: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北段(金上大桥以北)道路;
2.5.     监理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的监理(包含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具体依据项目的图纸,以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准
2.6.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     监理服务费: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房[2007]273号《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的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约为41.84万元(注: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费计费额暂定19238350元,最终以本项目所监理工程范围的经财政规定最终程序审定后的工程结算价款作为计费额进行调整后的监理服务费为准)。投标人须按招标人公布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填报投标报价,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其它要求详招标文件):
3.1.1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具备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监理期间未在其它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1.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3年来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过1项以上(含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担任过1项以上(含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如:近3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3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本项目中“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市政公用工程类别中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 “城市Ⅱ级主干道”。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4)投标人及总监的业绩须提供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业绩的完成时间、工程内容、工程造价均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5)业绩所提供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上无法体现监理人员名单、工程内容、工程造价的,可提供竣工备案表或监理业务手册或建设单位证明加以补充说明。
3.1.5    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    投标人没有违反《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及其补充意见(闽建建[2007]20号)规定。
3.1.6其他资格条件另详招标文件。
3.1.7监理企业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限制投标资格的。
3.1.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为捌仟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榕建招[2012]32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13日至2014年5月19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0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有关图纸,可提前3天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
4.2.     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9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上发布。
7、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的评标办法。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上街镇金玉村金桥125号
   电话:0591-23506373  
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邮编: 350013 ;
   电话:  0591-85930381传真: 0591-87582611 ;
联系人: 杨工、王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收 款 人: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银行帐号:1516 0142 1000 004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互华榕招字【2014】007号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报名期限: 2014/5/13201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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