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景观整治工程(监理) 2014年05月15日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4080 开标时间:2014-06-13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408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景观整治工程(监理) 已由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员会 以 [2014]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景观整治工程(监理); 2.2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3建设规模:工程预算价为人民币11680538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沿线(包括博爱医药商店、东城公寓1#2#、和平医院连接楼、华庆花园A#B#C#D#、驾校东边店面、驾校西边店面、粮油机械厂店面、龙洲公寓、市国土资源局晋安分局、顺意园、速派奇电动车民宅、塔头路197号、塔头路257号民宅新奇特旁、塔头新村3#10#14#及145号附属楼、新奇特汽车养护、永辉超市、岳峰新村、民宅)的景观改造工程全过程监理,招标内容:包括建筑物外墙面重新粉刷、旧门窗更换、防盗网安装、加设空调架、屋面平改坡等工程施工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6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塔头路(晋安河-东二环路)。 2.7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8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 180 日历天;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0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约27.3066万元;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3.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在本工程的施工监理期间不在其它在建工程中任职。 3.1.4 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6近三年,投标人应监理过一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3.1.7近五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担任过一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5 月 15 日至2014年 5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单位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6 月 13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120.35.29.195)、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相关规定,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2.本项目设置了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将同时公布中标候选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业绩内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 ; 办公地址: 长乐中路286号 ,邮编: 350011 ; 联系电话: 0591-87484038 ;传真:/ ; 联系人: 陈斌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福新中路89号时代国际广场6层601 ,邮编: 350011 ; 电话: 0591-87276711、18650713668 ;传真: 0591-87276811 ; 联系人: 刘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帐 号: 116040100100069058;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应注明“榕市建安招2014080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 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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