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2014033 开标时间:2014-06-16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业主名称:闽侯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1. 本招标项目闽侯滨江商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2014033)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12】A08006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委托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城新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2310万元; 2.3. 范围及内容:闽侯滨江商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位于闽侯县城新区新建景观工程(包括园林绿化工程、给水工程、园林绿化景观灯等工程),景观面积约为47168㎡;工程预算造价约2310万元;本次的招标范围包括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2)规定的隶属于闽侯滨江商务中心室外景观工程(具体建设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2.4. 本项目监理费为39.3815万元人民币(已包含保修阶段服务收费)。 2.5. 本项目计划工期约180日历日,监理服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包含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具体依据项目的图纸,以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准。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 资金来源:自筹; 3.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为: 4.1. 本项目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 法人营业执照 ;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专业资质;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 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4.3.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3年来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过1项以上(含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担任过1项以上(含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如:近3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3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本项目中“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即市政公用工程类别中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二级“总投资1000万-3000万元”。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4.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4.6. 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5月2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0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 (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有关图纸,可提前3天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 6.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7. 投标保证金:7仟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有两种:(1)在投标截止前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16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 闽侯招标网(http://www.mhztb.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西大道69号,邮编:350100; 联系电话:0591-22073950; 联系人: 王女士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话:0591-87600347 , 传真:0591-38872072;联系人:谢先生、黄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开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516014210000041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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