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80487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浙江海宁市东山东侧(化肥厂)区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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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海宁市东山东侧(化肥厂)区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东山东侧(化肥厂)区块景观绿化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东山脚下,绿化总建设面积约97000平方米,景观工程约8800平方米,停车位约560平方米,厕所2座。 2.2、本工程概算投资(建安部分):约4000万元。本工程实行施工阶段全过程管理,监理服务费约47万元。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180日历天),加资料整理及配合审计时间再加24个月质量缺陷保修期监理;招标范围为海宁市东山东侧(化肥厂)区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总监安全上岗证,且不得有3个及以上在监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5月23日至2014年5月2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海宁市海昌南路426弄3号,中海大厦F座四楼)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本人交易员证、身份证及复印件;3、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建设大楼(海宁城投)10楼西连廊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海公管办[2014]6号)文件精神要求,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市公管办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11〕164号)文件规定记入市场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市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市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洲路建设大楼北楼五楼 地 址:海宁市海昌南路,中海大厦四楼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573-87287259 电 话:0573-80701567 传 真:0573-87287118 传 真:0573-87224886 2014年5月22日 附件:资格评审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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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5/23至 2014/5/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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