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郴州市槐树路、宁家湾路(一期)及宁槐路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已由 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郴发改批【2014】1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BT融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 郴州市槐树路、宁家湾路(一期)及宁槐路建设工程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 郴州市槐树路、宁家湾路(一期)及宁槐路 2.3 建设规模: 槐树路:1158m*15m/24m,宁家湾路(一期):751m*18m,宁槐路:211m*15m 2.4 招标范围: 郴州市槐树路、宁家湾路(一期)及宁槐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监理,并协助业主做好工程进度支付、结算、决算审计等工作。 2.5 监理服务期:从工程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并提交完整的工程备案资料。 2.6 工程投资额:约565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郴州市以外的企业报名时,在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http://www.czcin.com)相关表格,并携带表格中所要求的证件到郴州市建设局工程管理科办理验资验证备案;湖南省以外企业报名时依据湘建建〔2012〕92号文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再按以上要求持所有证件到郴州市建设局工程管理科办理验资验证备案;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设计、施工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督管理能力。 3.3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且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部任职。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注册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3〕283号)的规定采用 综合评分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贰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单位应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携带以下原件:①有效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身份证;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①②③④⑤验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报名。 6.2、招标文件的获取:所有单位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报名登记后,到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图纸及相关资料由招标人提供,由投标人自行复印或交押金,费用自理。 6.3、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同时进行,时间:2014年 5 月 26 日 8 时 00 分至2014年 5 月 30 日 17 时 30分;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书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4年 6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7.2未在规定时间送达的投标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 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0735-2161229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郴州市南岭大道27号 联 系 人: 郑海燕 电 话: 15007356785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郴州市燕泉广场1栋411号 负 责 人: 王小蓉 吴锐 罗娟 电 话: 0735-2150706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联系人: 曾维丰 欧捷 联系电话: 0735-215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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