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开封新区魏都路、集英街南段道路修复工程已被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开封新区魏都路(金明大道—集英街)、开封新区集英街(周天路—魏都路)。 2.2 工程规模:开封新区魏都路(金明大道—集英街)道路全长1006.12米;开封新区集英街(周天路—魏都路)道路全长470.709米。 2.3 项目招标估算金额:开封新区魏都路(金明大道—集英街)约800万;开封新区集英街(周天路—魏都路)约430万。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两个施工标段,两个监理标段。 一标段:开封新区魏都路(金明大道—集英街)道路修复工程施工; 二标段:开封新区集英街(周天路—魏都路)道路修复工程施工; 三标段:开封新区魏都路(金明大道—集英街)道路修复工程监理; 四标段:开封新区集英街(周天路—魏都路)道路修复工程监理。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 一标段:开封新区魏都路(金明大道—集英街)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不含交通信号、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及监控系统); 二标段:开封新区集英街(周天路—魏都路)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不含人行道、交通信号、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及监控系统); 三标段:开封新区魏都路(金明大道—集英街)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四标段:开封新区集英街(周天路—魏都路)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含贰级临时建造师),项目经理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2011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道路工程合同金额累计不小于5000万元,其中至少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道路工程。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含贰级临时建造师),项目经理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2011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道路工程合同金额累计不小于3000万元,其中至少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道路工程。 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四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 本次投标一、二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成承包资质的企业,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联合体成员之间对中标签署的合同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申请人信誉良好,具有主管部门开具的信誉证明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注明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主管部门开具的信誉证明函,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或注明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 3.4 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0年度—201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初算起(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5 投标申请人是外省企业应办理进豫备案并领取介绍信后方可参加报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是外省企业也应办理进豫备案并领取介绍信后方可参加报名)。 3.6 投标申请人应通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且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联合体成员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 3.7 本项目允许同时投报两个施工标段或两个监理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3.8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需要提供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签订的“廉洁承诺书(投标人)”原件。“廉洁承诺书(投标人)”一套三份,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kfsggzyjyw.cn/),“交管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专栏中下载,签订人根据“下载须知”的要求签字盖章后到交易监督办公室统一签订。2.投标人签订廉洁承诺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或提供以下材料:(1)签订人必须为单位法人代表,办理人可以是单位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人;(2)法人代表到现场签订的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3)授权的办理人必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能证明其是委托单位正式职工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近期记录及本人身份证原件;(4)投标人为自然人,以个人名义参与交易活动的,签订《廉洁承诺书》时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即可。3、开封市交易监督办公室地址: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三楼(电话:0371—23936555)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4.投标报名 4.1 请于2014年6月4日至2014年6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25号窗口(宋城路92号)报名。 一、二标段投标人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建造师证书(建造师证书到期的需提供继续教育材料)⑤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信誉证明、财务报告、业绩合同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函及法人身份证⑧进豫备案手续(外省企业提供)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廉洁承诺书(2014年新版)⑩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提供)。 注: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报告、进豫备案、廉洁承诺书均须提供。 监理投标人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项目总监注册证书④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信誉证明、财务报告⑤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函及法人身份证⑥进豫备案手续(外省企业提供)⑦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廉洁承诺书(2014年新版)。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壹套/每标段,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2 一标段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800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元/份,二标段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600元/份,三、四标段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宋城路9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封市金明东街39号 地 址: 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 邮 编: 475000 邮 编: 450003 联 系 人: 周先生 联 系 人: 杜先生、王女士 电 话: 0371-23855392 电 话: 0371—23656588 传 真: / 传 真: 0371—23656588 电子邮件: / junxun14@163.com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经三路支行 账 号: / 账 号: 37190269981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