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32118120140606879 公告信息江苏省丹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人民公园改造工程监理已经丹阳市发改经信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市财政解决,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人民公园及附近河道 (2)工程监理规模:结合西城片区改造对原人民公园及周边河道景观进行改造,总面积约580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5200万元。 (3)招标控制价:监理费控制价为99.85万元(最终监理费=审计后的工程造价×中标监理费费率) (4) 计划开、竣工时间:从签订合同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4.本工程监理招标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园林绿化、景观、安装(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咨询服务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资质甲级; (2)拟选派监理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拟选派监理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监工程,但该在监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监理的情况。 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⑧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包括企业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注:出具“告知书”的时间为公告之日至开标当日内。 ⑨按照镇政建【2013】140号及丹住建【2013】138号文件规定,外地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须提供经丹阳市住建局或镇江市范围内其他辖市区住建局备案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镇资质备案申请表》原件(备案项目负责人与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丹阳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地址:市华阳路88号市建管处四楼综合科;联系电话:0511-86569592 6.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6.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7、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7.1、总监理工程师的人选(10分) 7.1.1、总监为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以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为准) 7.1.2、总监同时具有建造师或造价师或结构师或建筑师资格的,有一项得1.5分,本项满分3分。(以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为准) 7.1.3、投标总监所监理的园林绿化工程获得国优工程的一个得1.5分,有效期三年,最多得3分;获得省优工程的一个得1分,有效期二年;获得省辖市市优工程的一个得0.3分,有效期一年。同一工程以最高奖项计分。本项满分3分。(以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为准;有效期一年从2013年6月份始至2014年5月份,以此类推) 7.1.4、总监年龄在35-55周岁的得2分,其它年龄得1分。本项满分2分。(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2拟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24分) 本项目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基本配备表: 岗位人员要求持证上岗要求是否押证 总监理工程师1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押证 监 理 人 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2名建设工程类注册资质 押证 / 监理员市政公用工程专业4名监理员资质证书上岗/
合计7名
注: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除国家或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外,也可以为建设工程类国家注册人员担任,包括建造师、造价师、建筑师、结构师,投标人按规定根据施工各阶段合理配备人员确保工程需要,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所有人员均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以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为准)。 达到基本配备得14分 7.2.1、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或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得2分,具有建造师或造价师或结构师或建筑师的得1分,本项满分4分。(以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为准,同一个人按最高分计) 7.2.2、配备的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得1分、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得0.5分、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8分,工程师职称得0.5分,本项满分4分。(以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为准,同一个人按最高分计) 7.2.3、在满足现场监理人员基本配备表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每增加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名加1分,每增加监理员一名加0.5分,本项满分加2分。(以增加的监理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为准) 7.2.4、中标单位监理项目组人员按“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基本配备表”要求进行押证,待工程竣工后方可退证。 7.3、监理大纲(20分) 7.3.1、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3分; 7.3.2、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2分; 7.3.3、投资控制方法和措施2分; 7.3.4、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3分; 7.3.5、现场组织与协调方案4分; 7.3.6、施工安全措施3分; 7.3.7、针对本工程技术重点、难点的处理方法3分。 7.4、监理费(35分) 本工程造价约5200万元,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为99.85万元,(监理费按照苏价服(2007) 195号文规定计取基准收费,根据丹政发[2011]129号文规定基准收费下浮20%作为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报价得最高分35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高于该基准价的,每高出1%扣0.5分,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 7.5、检测设备(5分) 7.5.1、有全站仪1分;(满分为1分) 7.5.2、有其它5项工程检测设备(水准仪、测距仪、经纬仪、回弹仪、钢筋混凝土检测仪),每项得0.8分;(满分为4分) 备注:所有检测设备必须以本单位购买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为准。 7.6、监理企业信誉业绩(6分) 7.6.1、企业监理过的园林绿化工程获得省辖市优质工程奖,每项得0.3分,有效期一年;企业监理过的园林绿化工程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每项得1分,有效期二年;企业监理过的园林绿化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每项得1.5分,满分为3分。(以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为准;有效期一年从2013年6月份始至2014年5月份,以此类推) 7.6.2、企业通过ISO9001:2008版质量体系认证的得1分;获得“AAA”级信誉证书的得1分。满分为2分。(以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为准) 7.6.3、2011年以来企业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先进企业表彰,每项得1分;获得过省辖市级先进企业表彰,每项得0.5分,满分1分。(以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为准) 7.7、企业和投标总监近两年有不良行为纪录的,一次扣1分,累计最多扣5分。(投标单位如实提供,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备注:以上所有条文中涉及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资质或资格或职称证书、业绩、奖项等)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8. 本次工程按照苏建招[2010] 333号文件、丹招标[2012]20号文件及丹招标〔2012〕23号文件精神,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与招标人面谈。(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招标项目: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与招标人面谈;外地投标企业已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设立子公司的,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书面委托其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与招标人面谈。)(面谈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 300 元后登录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于 2014 年 6 月6日08:00至 2014 年 6 月12日 23:59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 9.1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信息库会员; 2、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单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索取发票。 10.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9万元。(本工程保证金必须是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具的汇票,持保证金汇票到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开据保证金收据,开标时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①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10402202900012451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和平桥支行 ②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70560188000135956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③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200175623605251348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 ④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82003601018170076740 开户行:交通银行丹阳支行 11.履约担保: 11.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须以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11.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3.其他 13.1付款方式:工程开工支付合同价款的10%,工程竣工后付至总合同价款的65%,余款经丹阳市审计局审计结束后付清。 13.2入围方法和数量: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个的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依法重新招标。 13.3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13.4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14. 招标人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韦福英 传真: 电话:0511-86883089 邮编:212300 E—mail: 15.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殷舒 传真:0511-86578332 电话:0511-86578332 邮编:212300 E—mail: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4年6月6日至2014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