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陈渡界北三河河道及绿带(陈郎桥江-剑兰路),陈渡界北三河河道及绿带(剑兰路-沿山干河)整治工程已由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13】41、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新区建设工程前期办公室,建设资金由高新区财政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项目西始陈郎桥江,东至沿山干河。
工程规模:河道长度约970米,规划河道宽度30米,绿带约26940平方米。河道按规划线型进行改造整治、清淤等,河道绿带内建绿化景观、园路等。
项目总投资:约6530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3020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市政工程三类,绿化工程三类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河道按规划线型进行改造整治、清淤等,河道绿带内建绿化景观、园路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3.1.4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无在建项目,同时在承接本项目后,其业务量仍符合本市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承接业务量的规定。
3.3其它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超过《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2)根据甬高新纪【2010】8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经检擦院查询自2011年6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于2014年6月25日前,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给(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更改项目负责人的,需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查询告知书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9日至 2014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可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及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IC卡,到宁波市广贤路997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大厅9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30日 14时30分,地点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中心北楼21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高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 地址:宁波市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楼1911
邮编:315000 邮编:315000
联系人:王巍 联系人:黄伦波
电话:0574-87918683 电话:0574-87865993
传真:0574—8768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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