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安华[ND-2014]招字第034号 开标时间:2014-07-03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周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安华[ND-2014]招字第03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宁县新城区洋庄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已由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周发改审批[2013]1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周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周宁县新城区洋庄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周宁县狮城镇洋庄村; 2.2本次监理范围为:周宁县新城区洋庄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为准 ; 2.3工程建设规模:建安工程投资概算金额约为人民币7100万元 2.4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监理服务费为110.7992万元。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 2.6监理工期:18个月; 2.7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4) 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应为本单位员工且须具有有效的国家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总监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5)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它在建项目中的管理班子人员。投标人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担新的监理业务的。 (6) 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3.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3.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企业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入指定账户; 3.2.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贵单位有意参与投标,请于2014年 6 月 10 日至2014年 6 月 16 日(不含法定公休、节假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图纸每份售价 1000 元(自愿购买,投标人需要购买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招标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7 月 3 日9时00分,地点为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51号, 电话: 13905039079 ; 联系人: 何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闽东中路天安集团A栋5楼; 电话:0593-2971077; 联系人: 阙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宁县支行 开户名称:周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9350 0701 0001 1589 16
注明用途:周宁县新城区洋庄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 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 周宁县北门路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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