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110 开标时间:2014-07-10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1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盘屿路(金洲南路)改造工程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4]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 福州市盘屿路(金洲南路)改造工程,起于浦上大道,向东南方向延伸终点至盖山西路,总长4760米; 2.2招标内容:包括道路、车行地下通道、桥梁、排水、电力管线改造、交通设施、路灯照明等全过程施工监理;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 2.4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仓山区; 2.5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颁发之日止,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33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6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其营业执照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 投标人近五年(指发布招标公告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下同),至少监理过一个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项目;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总监或总监代表,且近五年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7) 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8)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人民币5.5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4年6月12日至2014年6月18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施工图纸,可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总监应携带本人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平台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群众路190号汇福大厦三层;邮编:350019;; 联系电话:0591-83300490、83377619,传真:/;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618255,传真:0591-87665805; 联系人:张新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 帐户名称:116040100100069058 ; 帐 号: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4110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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