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074 开标时间:2014-07-08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绿化工程处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07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盛景黄山绿地绿化工程(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3]29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绿化工程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福州市绿化工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仓山区盛景黄山一期保障房与福泉高速连接线处; 2.2. 工程建设规模:绿地呈狭长型布局,总用地面积2861.1平方米。工程施工预算造价83408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仓山区盛景黄山一期保障房与福泉高速连接线处,盛景黄山一期保障房外侧公共绿地,总面积约2861.1平方米; 招标内容:主要种植乔木类,小乔灌木类,地被类,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清理杂填土、换填种植土、场地平整、绿化等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 2.5. 计划施工工期:3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2.7. 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即人民币壹万柒仟陆佰壹拾陆元(¥17616.00)。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丙级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1.6近三年,投标人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 3.1.7近五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 (近三年、近五年分别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三年和五年,“同类、同等或以上工程项目”是指:工程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三级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2日至2014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提前三天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佰元(¥300.00);。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应注明“榕市市政招2014074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 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87593488、83821697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8日9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出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持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购买招标文件凭据原件(一张凭据仅允许一家投标单位投标)到场核验登记(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可为同一人),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 其它 10.1根据规定,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0.2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公示中标候选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绿化工程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44号,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54541, 传真:0591-87854541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好中闽天骜大厦14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54218 传真: 0591-87554218 联系人:林腾、李卉、王忠明、毛祚照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16040100100069058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