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场东路道路工程监理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龙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地址:黄城汽车站北一公里,联系人:王黎波,联系电话:15275505399。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普来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地址:烟台开发区建设大厦158号,联系电话:0535-8956818、6393116。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龙口市垃圾场东路道路工程监理,烟龙政采(普来恩)服务2014-26号。 四、招标内容:本工程位于东莱街道东埠村北部和东部,西起凤凰山路经过水利二支渠,途径东莱街道宫家疃和东埠两村耕地,于凤凰山公墓南墙外至垃圾处理场。该道路全长1558.541米,路面宽度平均为6.0米,局部设置错车道至8-10米不等,总占地面积为21.17亩。合同估算价为3,208,769.44元人民币,按一个标段进行监理招标。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需认真填写“投标人报名函”、“投标人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于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23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人报名函”、“投标人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彩色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LKJSXHL@163.com,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联系人:王仁伟,电话及传真:0535-8507157。 九、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售价: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6月23日至2014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17:00,请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见下方)到龙口市行政中心442房间龙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王仁伟,联系电话:0535-8507157。证明材料(详细格式见附件): (一)“投标人报名函”、“投标人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2014年1月至3月社会劳动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投标截止日期:2014年7月15日下午14:30时。 十一、开标日期:2014年7月15日下午14:30时。开标地点:龙口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标厅。 十二、其他: 附:投标人报名函 投标人概况表 授权委托书 二?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投标人报名函 (招标人): 我单位报名参加 工程的投标,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及有关规定,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准时报送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概况表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组织机构 代码证代码 法人营业执照1、注册号2、营业期限3、发证机关
企业资质1、证书编号2、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等级3、发证机关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 注册证号 企业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邮政编码 本次投标 报名邮箱(E-mail)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人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 (盖章) 代理人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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