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省级中心镇区贺村镇至国家级小企业创业基地道路工程(广贺路北段延伸市政工程)已经江发改投设 [2010]13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江山市联兴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为1600万元, 2.2招标范围:省级中心镇区贺村镇至国家级小企业创业基地道路工程(广贺路北段延伸市政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人行道结构层均不在本次招标监理范围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施工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江山市莲华山。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外地施工企业必须按照江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进江备案登记手续。 3.3凡在江山市联兴发展有限公司所监理的道路工程尚未完成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灰土层)施工的监理单位,不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到江山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网上报名及保证金管理系统企业备案登记,获取用户名,备案登记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jsztb.org/ShowNews.asp?id=11561,并于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 22日登录江山市招投标服务平台报名,登录网址:http://cas.zj.bank-of-china.com/pracc,网上报名操作方法详见网页:http://www.jsztb.org/ShowNews.asp?id=11560,咨询电话:15005703535(544535)。 4.2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下载(网址:www.jsztb.org,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200元/份,在开标会现场先接受招标文件资料费用,若后在审查中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招标文件资料费用不予退还)。 4.3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办理相关登记及缴费手续。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从经江山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将保证金电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本账户支持各银行网银转账,不接受汇票、转账支票等其它支付方式),开户行:中国银行江山市支行,账号:3922 6287 8463。咨询电话:0570-4962111。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开标前两天):2014年6月22日23时59分59秒,汇款后请登录江山市招投标服务平台查看到账情况及报名结果,网上相关操作方法详见网页:http://www.jsztb.org/ShowNews.asp?id=1156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6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江山市县河东路9号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山市联兴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占江讯 联 系 人:蔡杰睿 电 话:550244(政府网) 电 话:0570-4974576 (65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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