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9450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安徽来安汊河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一期等六条道路桥梁施工监理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 |
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LAZBCG-20110091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安徽来安汊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计划工期:工程开工至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3、招标项目名称:安徽来安汊河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一期等六条道路桥梁施工监理工程。 4、招标项目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5、招标项目规模:汊河经济开发区新沟以东、天河以西区域的纬一路一期、纬二路四期、纬三路四期、纬六路四期、纬九路二期、经六路一期六条道路和其中四座桥梁、一座箱涵施工监理。 6、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招标项目实施地点:来安汊河经济开发区。 8、项目投资:约2.2亿元。 9、监理费率: 0.6% 。(监理费用=监理范围内的工程结算价*监理费率),监理费率不做调整。 10、质量要求: 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监理。 二、投标单位须知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 乙 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企业或综合资质的监理企业。 2、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及总监可为同一人)。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单位。外地企业可在中标后办理备案手续。 4、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监理单位,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5、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份(注:“申报资料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1)封面(须加盖法人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书(须加盖法人公章); (3)法人代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公章); (4)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多于2个在建工程的证明(有效期三十日)及在建项目业主同意其投标的证明原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8)监理组织结构及监理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8人,须持省级颁发的上岗证,须加盖法人公章); (9)拟派于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10)随机摇号方式监理投标确认函; (11)诚信投标承诺书。 (12)投标人拟派的总监近三年的主要工程业绩一览表 (13)监理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 (14)拟组建的监理部人员情况一览表 (15)拟在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的将不予接收。以上3、4、5、6、7、8、9、10、11项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必须在开标前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6、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最多有2个在建工程(需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在建项目业主同意其投标的证明原件)。 7、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经开封,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评标办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现场抽签决定两个中标候选人,第一次抽中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中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只有一个的,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有两个及以上的,按本条规定的方法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11、定标: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法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时,招标人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2、投标(信用)保证金数额:13.2万元 (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招标管理局账户) ; 收款单位: 来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来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双塘信用社 银行帐号: 20000289421610300000026 交纳时间:2011年7月21日17时之前交纳完毕(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汇票) 未缴纳投标保证(信用)金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公示期结束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纳账户或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13.2万元); 13、监理酬金:监理费用=工程结算价*监理费率0.6%; 14、付款方式:合同总工程量完成50%后7日内支付合同监理费40%,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监理费50%,余款监理费10%,待工程两年质保期后一次性付清。监理费用支付凭来安县汊河地税分局正式税票结算。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 2011年7月12日 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11年7月22日15时30分,来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来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5楼)。逾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答疑材料 2011 年7月19日17时30分前,投标人如对本招标公告(代招标文件)有疑问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czqszx166@163.com(滁州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电子信箱)。招标人将在2011年7月20日17时30分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来安县招标采购网(www.lazbcg.com)‘补遗答疑’一栏中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踏勘。 5 开标时间、地点 收件人:尹良健 时间:2011年7月22日15时30分; 地点:来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来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5楼)。 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 中标通知书发放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7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理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 招标单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赵怀庆:0550-5962699 13855022752 9 代理公司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滁州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尹良健,0550-3064692、3060900 13485750340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份,未交纳该费用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分别向来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交纳(费用标准执行国家计委2002年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打3折) 招 标 人:安徽来安汊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青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报名期限: | 2011/7/12至 2011/7/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