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9453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深圳市坪山新区银岭路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公用项目 项 目 编 号:44038220110111 项 目 名 称:坪山新区银岭路市政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8220110111001 招标工程名称: 坪山新区银岭路市政工程(监理)(监理) 工 程 地 址:坪山新区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坪山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经 办 人:尹文菊 办公电话:84622503, 移动电话: 计划总投资:5842.9199万元 本次发包监理费:102.6900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0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道路、绿化、桥梁、给排水、电力、电信、照明、交通设施、监控、燃气、水土保持工程等。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1年8月30日 至 2012年6月30日 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2011年7月12日14:00时 至 2011年7月15日17:00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资格审查方式: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办理中心指定窗口报名,并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资格后审工程除外。 现场报名。 投标报名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 或 市政公用工程Ⅰ组; 或 市政公用工程Ⅱ组; 拟派项目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其他报名条件要求:总监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另: 招标文件预售200元人民币/套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5、重要提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
报名期限: | 2011/7/12至 2011/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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