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1946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泰兴市2011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二次) |
工程简介: |
1、泰兴市农业资源开发局的泰兴市2011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监理工程已经 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和江苏省财政厅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国有 ,已经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投标。 2、泰兴市永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泰兴市黄桥镇、元竹镇 (2)工程规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一般土地治理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 (3)本工程共分2个标段,每位申请人最多可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一般土地治理项目的施工监理, 二标段: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施工监理 (4)工程投资额: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一般土地治理项目约692万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约976万元。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 一标段16.62万元, 二标段22.53万元。 4、本工程的付款方式为: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80%,余款20%待两年后对工程复验合格后支付。 5、本项目的招标内容为:泰兴市2011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一般土地治理项目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施工监理。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单位与工作单位(申请人)一致。(开标时,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到场参加唱标。) (4)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以当地市建设局组织的年度考评结果记录(《信用评价》手册)) 7、请申请人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18:00时前到泰兴市永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9室)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用为 100 元。 8、根据泰建招〔2010〕9号《关于明确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报名登记必须由投标事务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含由委托人缴纳的一年内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清单复印件)、《市外监理企业进入泰兴承接监理业务资质核验登记表》复印件(指企业注册地不在泰兴市区域范围以内的企业)完成。注: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请登陆www.txzbtb.com查询(泰建招〔2010〕9号《关于明确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的通知》)。 9、本工程采用 资格预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及资格预审文件。 10、请申请人于2011年 7 月 19 日 15:30 时到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06室提交资格预审资料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11、请资格预审合格单位于 2011 年 7 月 19日17:00时后到泰兴市永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9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费用为 300 元)。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携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换取收据,凭收据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万元 人民币,缴纳形式: 电汇 ,户名: 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32001766344052501958,开户银行: 建行泰兴市中兴路分理处 。 12、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评标,具体评标细则见附件二。 13、以上活动均在泰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地址:星火路东首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投标事务负责人的投标报名时提交的经公证部门公证的符合要求的授权委托书公证件的原件(包括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相关证书(含专业、职称、岗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部组成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关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格式、查询方式等事项,请登陆www.txzbtb.com查询泰建招〔2011〕2号《关于明确投标单位提交相关人员社会保险格式及查询办法的通知》); (7)《市外监理企业进入泰兴承接监理业务资质核验登记表》(指企业注册地不在泰兴市区域范围以内的企业)(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以当地市建设局组织的年度考评结果记录(《信用评价》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二: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如下: 1、商务标评分标准: (1)监理人员业绩荣誉 8分 ①总监业绩(4分):总监监理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的,得4分。 ②总监荣誉(2分):自2010年6月至今,总监获得江苏省优秀监理工程师荣誉称号的(获得江苏省外省级荣誉称号的),得2分。 ③获奖监理业绩(2分):自2009年6月至今,监理的项目获得过省示范监理项目荣誉的(获得江苏省外省级荣誉称号的),加2分。 (2)企业实力和荣誉 4分 ①企业实力(2分):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得1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②企业荣誉(2分):获得江苏省优秀监理企业(或省示范监理企业)荣誉称号的(获得江苏省外省级荣誉称号的),得2分。 (3)拟投入监理人员机构及检测设备 8分 ①人员数量满足程度(4分):人员配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其中增配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每人加1分,最多加2分。 ②对口专业满足程度(2分):满足本项目各专业(土建、给排水、电气、造价等)要求得2分;其中一个专业不满足的扣1分,最多扣2分。 ③职能分工架构(1分):各职能分工合理可行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④检测设备(1分):拟投入的试验检测设备满足本工程监理任务需要的得1分。 (4)监理服务报价 20分以国家规定的相应监理费取费标准最低限额作为基准价,报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20分,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高出基准价1%扣1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扣完为止。说明: 1、类似工程:是指投资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农村道路、渠道、泵站、涵洞、桥梁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 2、监理项目部人员最低配置为: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导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2人。 3、荣誉得分时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若干意见》(苏建工【2007】168号文件规定,属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的,加分时限为自表彰决定印发日期一年;属省示范监理项目的,加分时限为自表彰决定印发日期两年;属省示范监理企业的,加分时限为自表彰决定印发日期两年。获得江苏省以外相应荣誉的,参考上述荣誉加分时限。 2、技术标评分标准: (1)监理实施方案 60分 ①投资控制措施 8分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措施为优得7-8分;措施为良得6-7分;措施为一般得4-6分;无措施不得分。 ②进度控制措施 8分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措施为优得7-8分;措施为良得6-7分;措施为一般得4-6分;无措施不得分。 ③质量控制措施 8分要求目标明确、方法合理可行、措施具体、针对性强。措施为优得7-8分;措施为良得6-7分;措施为一般得4-6分;无措施不得分。 ④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5分管理方法合理有效,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4-5分;措施不具体得3-4分;无措施不得分。 ⑤组织协调 5分协调方法合理、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得4-5分;基本可行得3-4分;措施不得力不得分。 ⑥监理工作程序 4分有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工作准则。满足要求得4分;基本满足要求得3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6分管理措施优得5-6分;良得3-5分;一般得2-3分;无措施不得分。⑧重点难点监控措施 8分要求针对性强、措施具体、可操作。优得7-8分;良得5-7分;中得4-5分;无措施不得分。 ⑨合理化建议 8分具体科学、合理、可行及具体措施的合理化建议并经评委分析论证认同的可相应得2分/项,最多可得8分。 说明: 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单项评分偏离超过评分平均值±20%,该成员的该项分值将被剔除,以其他未超过偏离范围的评分平均值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单项评分偏离均超过评分平均值±20%,则按评分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分项得分。 2、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标专家对个投标文件定量打分时,需在“扣分原因”栏内详细写明理由。 4、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响应性缺项扣分:投标文件中出现缺项,但对投标文件未造成实质性和响应性的偏差,如:投标人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文件中未放投标保证金收据。评标委员会应书面要求投标人补正以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每缺一项,扣0.5分(不设上限)。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分相同,按技术标得分排名;若技术标得分也相同,则按商务标中“总监业绩”得分高低排名;若仍相同,则按商务标中“拟投入监理人员机构及检测设备”得分高低排名;依次为“企业业绩”、“监理服务报价”;如总分及各单项得分均相同,则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名)。 |
报名期限: | 2011/7/12至 201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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