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华路西段(鹤翔路至通棉路)道路新建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春华路西段(鹤翔路至通棉路)道路新建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春华西路(鹤翔路至通棉路)道路新建工程立项;乐发改投资【2013】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政策【2013】7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30228009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乐山市青江新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道路起于鹤翔路,止于通棉路,长约1400米、宽4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桥涵以及绿化、路灯、综合管廊等附属设施,工程估算总投资5000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 2.5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2010年以来已完成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5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6月19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4年6月25日 23 时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7月11日 10时30分,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4楼招投标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乐山市中心城区春华路南段28号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郑先生
电 话: 0833-2412619
传 真: 0833-2412609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8栋
邮 编: /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28-86910745、028-38668991
传 真: 028-38668991
电子邮件: 610091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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