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天津南港工业区海港路1#污水泵站工程(监理)已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开计投批[2013]228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134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天津南港工业区海港路1#污水泵站,设计流量Q=0.162立方米/秒,占地面积约1755m2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南港工业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南港工业区海港路1#污水泵站,设计流量Q=0.162立方米/秒,占地面积约1755m2,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的四控、两管、一协调 | 2.4 | 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14年08月28日 至 2015年12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14年08月28日 至 2015年12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5年12月31日 至 2017年12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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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市政专业。5、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3.3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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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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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6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6 月 23 日 至 2014 年 6 月 2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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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6月23日至2014年0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 6.3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6.4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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