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4GC05007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尚阑珊东侧路工程已由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以[2014]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土地储备中心出资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人为杭州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庄桥邵家村地块,南起丽江东路,北至规划云飞路。 建设规模:全长约484米,道路规划宽度20米。 总投资:6403万元;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1152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市政三类工程。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水尚阑珊东侧路工程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1.5投标人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3.2.3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工程建设网(http://www.nbecw.gov.cn)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 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无在建项目,同时在承接本项目后,其业务量仍符合本市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承接业务量的规定。 3.3 其他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超过《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 《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14窗口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6130200001819100058001。 5.2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7月15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4条款,联系电话:0574-87290972。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7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介质为U盘一份或光盘一份)并携带单位“电子密钥”。开标时,投标人不能提供单位“电子密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槐树路108-6 邮编:315000 联系人:钱芸 电话:87355733 代理人名称:杭州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商务区11幢1908室 联系人:孙莹佼、徐列锋 邮编:315000 电话:0574-89118136 传真:0574-891181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