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QDS201406043 工程名称启东市台角一路(和平路-江海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人名称启东市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处 代理机构名称南通欣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落实 工程地点启东市台角一路(和平路-江海路) 工程规模估算投资15万元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QDS20140604301启东市台角一路(和平路-江海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152014/7/21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1 报名地点到www.ntcetc.cn查询具体的报名方式 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6月30日 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2月1日 公告开始时间2014年6月30日公告结束时间2014年7月2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肆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启东市台角一路(和平路-江海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www.qdztb.com,点击[网上交易平台],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启东市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处的 启东市台角一路(和平路-江海路)新建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2.南通欣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启东市汇龙镇北郊; (2)监理费估算:约15万元; (3)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4)建设工期:约 180日历天,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4.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壹个标段,相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启东市台角一路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土石方工程等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5.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及要求: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道路与桥梁、给排水工程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数量为一名; (3)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建设部门市政公用、道路与桥梁、给排水工程(省专监及以上)等相关专业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数量为一名; (4) 拟派监理员资格要求:具有建设部门市政公用、道路与桥梁、给排水工程等相关专业省级及以上监理员执业资格,人员数量为二名。 7.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监理人员资格满足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必须真实, 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无在建工程监理业务; (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2011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监理,并取得过良好信誉; (8)参与投标的企业均须提供其企业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或行贿行为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8.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4 年 7 月 7 日 17 时 30 分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指定邮箱(qdztbjys@163.com)。 9.各投标人必须于 2014 年 7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同时将书面投标文件提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并在 2014 年 7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参与开标,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等相关费用为人民币255元/标段 ,无论何种原因该费用不退。 10. 特别提示: (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公布的网址及栏目: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qdztb.com)“答疑公示”栏目;中国启东(http://www.qidong.gov.cn)“采购与招投标”栏目。 (2)对南通市以外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启东市成立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分公司,并提交分公司场所使用证明(符合分公司经营需要)、分公司营业执照、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开户银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所有投标单位在提交书面标书时必须同时提交CA加密锁(单独密封在信封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记不良信誉。 (4)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招标人地址: 启东市汇龙镇公园中路842号 联系人:朱春娟 联系电话/传真:0513-83313293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江海中路701号 联系人:唐于雯 联系电话/传真:0513-83200200 招 标 人:启东市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处(公章) 负 责 人:
招标代理人:南通欣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管理有限公司(公章)负 责 人:
2014年 6 月 30 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启东市公园中路842号联系人朱春娟 传真电话0513-83317503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海门市海门镇解放中路82号附4幢306室联系人陈娟 传真0513-82221922电话82102126 邮编226100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2014年6月30日至 2014年7月21日,每天上午 9时 30分 至 11时 0分,下午 2时 0分 至 4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到www.ntcetc.cn查询具体的报名方式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4年6月30日至 2014年6月30日,每天上午 9时 30分至 4时 0分,下午 2时 0分至 4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楼 室 获取 。 专业公告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楼 室 1 启东市台角一路(和平路-江海路)新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公告内容仅供投标单位查询获取相关项目信息,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方法:输入网址www.qdztb.com,点击[网上交易平台],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 1.启东市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处的 启东市台角一路(和平路-江海路)新建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2.南通欣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启东市汇龙镇北郊; (2)监理费估算:约15万元; (3)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4)建设工期:约 180日历天,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4.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壹个标段,相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启东市台角一路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土石方工程等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5.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及要求: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道路与桥梁、给排水工程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数量为一名; (3)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建设部门市政公用、道路与桥梁、给排水工程(省专监及以上)等相关专业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数量为一名; (4) 拟派监理员资格要求:具有建设部门市政公用、道路与桥梁、给排水工程等相关专业省级及以上监理员执业资格,人员数量为二名。 7.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监理人员资格满足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必须真实, 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无在建工程监理业务; (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2011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监理,并取得过良好信誉; (8)参与投标的企业均须提供其企业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或行贿行为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复印件无效)。 8.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4 年 7 月 7 日 17 时 30 分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指定邮箱(qdztbjys@163.com)。 9.各投标人必须于 2014 年 7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同时将书面投标文件提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并在 2014 年 7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参与开标,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文件等相关费用为人民币255元/标段 ,无论何种原因该费用不退。 10. 特别提示: (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公布的网址及栏目: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qdztb.com)“答疑公示”栏目;中国启东(http://www.qidong.gov.cn)“采购与招投标”栏目。 (2)对南通市以外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启东市成立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分公司,并提交分公司场所使用证明(符合分公司经营需要)、分公司营业执照、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开户银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所有投标单位在提交书面标书时必须同时提交CA加密锁(单独密封在信封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记不良信誉。 (4)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招标人地址: 启东市汇龙镇公园中路842号 联系人:朱春娟 联系电话/传真:0513-83313293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江海中路701号 联系人:唐于雯 联系电话/传真:0513-83200200 招 标 人:启东市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处(公章) 负 责 人:
招标代理人:南通欣诚建设科技项目管理管理有限公司(公章)负 责 人:
2014年 6 月 30 日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到www.ntcetc.cn查询具体的报名方式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楼 室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