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101 开标时间:2014-07-24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4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化工路(化工路含连江路交叉口)道路改造工程第2标段(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3]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起于化工路与二环路交叉口,终点位于福光路交叉口,与化工立交连接线衔接; 2.2工程建设规模:城市I级主干道,道路全长为2734.046米,工程造价6631.781万元(暂定);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新建跨越二环路连接塔头路与化工路的左匝道1067.029米,桩号:左匝道K0至K1+067.029,以及连接化工路与二环路的高架右匝道500米,桩号:右匝道K0至K0+500;内容:内容包括桥梁、排水管道、电气及照明、交通及安全设施等施工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造价6631.781万元(暂定);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主管部门竣工资料备案完成为止,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365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人民币122.8355万元(暂定价)。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根据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总价调整监理服务费,多还少补[A1] 。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3.1.3投标人近五年(指发布招标公告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至少监理过一个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项目。 3.1.4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的变更记录),近五年(指发布招标公告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担任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总监业绩可以同企业业绩) 3.1.5投标人拟配备的监理人数与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1.6 投标人及其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1.7 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8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注:“同类、同等及以上工程项目”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 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工程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类别,等级为壹级”。 3.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3.2.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3.2.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 帐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帐 号: 116040100100069058;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可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4101”,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0591-87593488、83821697。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7月1日至2014年 7 月 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4.3不接受联合体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7 月 24 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各自本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验);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原件、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根据榕建招[2011]24号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地 址:福州市连江南路138号,邮政编码: 350000 电 话: 0591-83411735 联系人:谢先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5层 , 邮政编码:350011 联系电话:0591-28062846 联系人: 小何、小刘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