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202586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天津 |
工程名称: |
天津微电子工业区微五路、微六路、微七路道路大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12192014063014监理招标公告津建交开发监理[2014]07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微电子工业区微五路、微六路、微七路道路大修工程-监理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 以 津开计项批【2014】02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总公司 ,建设资金为 3155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总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微电子工业区微五路、微六路、微七路道路大修工程-监理,投资额约为3155万元,建设规模为55000平方米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按照“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对本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实行监理 2.4 工期要求:2014年09月01日 至 2014年11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 1名。 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及安全培训证书。 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工程专业,总监、总监驻现场代表及安全总监均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 7、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外地监理工程师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7月0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7 月 1 日 至 2014 年 7 月 7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7月08日至2014年07月1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三楼招标部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项目建设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总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赵继春(印鉴)办公地址:天津西青区微电子工业区邮政编码:300357 联系人:王用军 电话:022-83962197传 真:022-83962197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任秀强(印鉴)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方秦 电话:022-25295869传 真:022-25295859 日期:2014 年 7 月 1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刘善刚电话:25326698传真:25328805电子邮箱: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电话:2453876 2、24538760、23673285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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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4/7/1至 201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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