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理招标> 湖南望城区湘江大道景观道(湘江长沙综合枢纽-铜官古镇)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第二次
信息编号: 2202903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湖南望城区湘江大道景观道(湘江长沙综合枢纽-铜官古镇)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第二次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一、招标条件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望城区湘江大道景观道(湘江长沙综合枢纽-铜官古镇)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工程已经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投【2014】73号文批准建设,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望城区湘江大道景观道(湘江长沙综合枢纽-铜官古镇)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第二次

2.招标编号:YGJS-CSWC2014-07

3.建设规模:望城区湘江大道景观道(湘江长沙综合枢纽—铜官古镇)建设工程项目。具体造价和内容以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4.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望城区。

5.招标范围:望城区湘江大道景观道(湘江长沙综合枢纽-铜官古镇)建设工程项目,起K0+000,止K7+795.87,包括K0+000—K1+260路基土石方、市政排水管网、涵洞、路面及人行道和K1+260-K7+795.87路面及人行道等设计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监理。

6.监理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工期为12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1个标段。

8.监理质量要求:合格

三、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以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为依据);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市政工程或道路与桥梁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只有一个在监项目(如有一个在监项目,则监理项目部增设一名总监代表)。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

3.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配备至少为:总监1人、专监2人、监理员2人),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证明;3.5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执业(岗位)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必须一致(提供近半年的社保证明2014年1月-2014年6月);

3.6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市区域内最多只有一个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其他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

3.7企业近36个月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成功完成一个及以上招标规模与本次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工程总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市政道路工程,类似工程证明材料须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3.8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办理《入长登记证》(咨询电话:0731-88665274)后,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湖南省外企业还需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该证明的出具时间段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时,凡出具证明时间为上述时间段之外的均为无效证明;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13湖南省内投标人要求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四、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五、资格审查入围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21日登录望城区城乡建设局网招标专区(http://cxjsj.wangche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2014年7月10日17:00时前以不署名方式在望城区城乡建设局网(http://cxjsj.wangcheng.gov.cn/)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请注明项目名称,未注明项目名称的答疑,招标人可以不予回复);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同一答疑专区发布,敬请留意。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开户名称: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银行帐号:1901 0270 2920 0058 602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望城区湘江大道景观道监理”。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21日上午9:3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宝粮中路79号长沙市望城区城乡建设局院内办公楼附楼二楼)。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望城区城乡建设局网同时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5A楼24室

联系人:陈先生 赵小姐电  话:13707483540(陈) 18674884473(赵)电话(传真):0731-85824318  邮箱:2906348293@qq.com

监督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传真):0731-88061859 

报名期限: 2014/7/2201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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