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路、东港路、长虹路东段、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北侧支路道路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序号:丽建招C[2014] 090 号
1、我方教工路、东港路、长虹路东段、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北侧支路道路工程(第二次)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
2、受业主委托,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3、工程概况:
1)、教工路道路及供排水管网工程(丽阳街-学院路):长1410米,宽24米,主要建设道路、管网及配套工程等;
2)、东港路道路及管网二期工程(长林路-市场1号路):长1800米,宽36米,主要建设道路、管网及配套工程等;
3)、长虹路东段(开发路-好溪路):长1130米,宽24米,主要建设道路、管网及配套工程等;
4)、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北侧支路:长313米,宽16米,主要建设道路、管网及配套工程等;
4、本次项目招标共分一个标段,具体服务内容为:施工图实施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5、投标申请人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专业),在投标单位注册。
注: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6、本工程不接受挂靠,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项目监理组人员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或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盖章):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人(盖章):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洋路384号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39号
联系人:王泽锋、叶敏 联系人:林秋丽、王飞
电 话:0578-2220933 2110194 电 话:0578-2571155、253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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