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空港经济区一期桂雨路、二期经五路等7条道路照明工程、规划支路十一(兴宇路至规划支路十四)等3条道路及排水工程及中心商务区DE地块等5条支路人行道工程监理已由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津保管批[2010]46、104、105、[2012]40、143、[2014]64、6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13045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天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1)空港经济区一期桂雨路、元晖路、通和道、景和道、二期经五路(纬六道-港城大道)、纬六道(经二路-经五路)、纬十道(经三路以东)道路照明工程,道路总长约为6.6公里,道路照明工程范围包括:6米9*45w路灯6基、8米250w路灯54基、10米150w路灯103基、10米250w路灯106基、12米400w路灯58基、15米2*400w路灯6基,灯具灯杆(全部为金属灯杆)的采购、安装及电缆线路的铺设。2)规划支路十一(兴宇路至规划支路十四)道路及排水工程:道路工程:道路长度为200米,面积约为1800平方米;排水工程:雨水管线长约240m,污水管线长约160米;交通标线:标线长度约为400米。3)规划支路十四(东八道至规划支路十一)道路及排水工程:道路工程:道路长度为270米,面积约为2430平方米;排水工程:雨水管线约260m,污水管线约280米;交通标线:标线长度约为520米。4)环碧道(桂雨路至环河东路)道路及排水工程:道路工程:道路长度约400米,面积约3600平方米;排水工程:雨水管线约400m,污水管线约400m;交通标线:标线长度约800m。5)中心商务区通和道、景和道、瑞和路、丰和路、弘和路(含树穴栽种)5条支路人行道工程,人行道总面积为12475.9平方米,行道树栽种共700棵。其中:通和道面积3989.7平方米,景和道面积755.2平方米,瑞和路面积2757平方米,丰和路面积2511平方米,弘和路面积2463平方米。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按照“三控、三管、一协调”的原则,承担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保修及养管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 2.4 | 工期要求:2014年08月01日 至 2015年05月15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 资格: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按时参加年检;2)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证书在有效期间内;3)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一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市政公用专业);4)配置总监代表一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市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市政公用专业);若总监可以常驻现场,则可以不配置总监代表,但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5)外地监理工程师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6)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进津备案通知书;7)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投标(不得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建设部、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2)有天津空港经济区规建局下发的处罚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3)在招标人或天保控股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发包的项目中有诉讼情况、不良业绩(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存在无故进度拖延的情况);(4)在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有多次中途退出投标等不良行为。,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 3.3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
|
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
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7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 5.2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7 月 4 日 至 2014 年 7 月 10 日 |
|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7月11日至2014年0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0 分,下午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 6.3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6.4 |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