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3203222014070701 (资格预审) 1.沛县园林局建设的沛县沛龙大沟景观监理工程已经沛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监理的资格预审。 2.沛县建都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沛县新城区 。 (2)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为190万元,包含:硬化、亭子、铺装等。 (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 “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安全管理”)。 (4)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 7月。 (5) 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个标段。 4、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必须是在本企业注册); (3)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中除按本项目要求配备1名省级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外,配备的其他监理员应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 注:正在办理注册或变更的,必须出具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和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投标申请人及项目总监必须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之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备案。 (5)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及所报总监理师无行贿受贿证明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人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万元整。 交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沛县中行,开户账号:470258207006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4年7月8日至 2014年7月 14 日。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8日至 2014年7月 14 日在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后,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进行网上报名工作。未进行网上报名者,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4年7月 18日10: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人委派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备案的业务员于2014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正、副本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分别密封在文件袋中,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未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9、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详见招标文件 10、其他: (1)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数字化申报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2)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与招标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相应条款应保持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其它条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为准。 (3)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 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沛县建都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静田 联系电话: 0516-896488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