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XS201406022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土城路改造工程监理,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14)8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宜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城街道 2.2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监理范围:道路、路灯等附属配套;监理工作内容: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及施工阶段的其它监理工作的部分内容(包括中间计量工作内容签证等);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 2.4 服务期: 从签订合同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江苏省或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3.4.6投标总监以总监身份在宜兴市内同时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含2个),且在宜兴市外不得有在监项目(外市监理企业须有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格式详见资格审查附表)。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担保。 3.4.7驻锡(不含宜兴)监理企业持有由宜兴市建设局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资质核验备案登记表》;驻苏非驻锡或非驻苏监理企业持有由宜兴市建设局和无锡市建设局共同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资质核验备案登记表》(具体详见宜建(2011)44号文件); 3.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要报名,请注意宜兴市招投标网“招标文件发放公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即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在开标时收取。 4.2网上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点击该工程招标公告后,在“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解答并形成补遗文件在宜兴市招投标网“答疑公示”区公示。投标企业可以通过阅读宜兴市招投标网“投标人须知专栏”,以了解宜兴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一般规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7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招投标中心(陶都路115号)开标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项目总监的江苏省或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④《外市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资质核验备案登记表》(宜兴市外企业)⑤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总监)的身份证明和2014年4月至2014年6月的社保缴费清单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⑦授权委托书⑧投标保证金票据。 6、合同款支付 监理费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初步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本工程监理费用价款的80%。余款至竣工验收合格后按政府相关文件付清。 7、评标办法 见附件 8、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8.2投标项目总监变更工作单位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8.3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并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8.4对于投标人的不良投标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宜兴市招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宜政发(2008)243号)作出相应处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招投标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4年7月9日至2014年7月14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细则评分,以评标委员会所评得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按顺序排列,并推荐不超过三位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并直接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一、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分标准; 2、经评审的综合得分最高。 二、主要评分项目: (一)投标人信誉及业绩 10分 (二)人员配备 10分 (三)检测设备 5分 (四)监理大纲 5分 (五)监理报价 70分 三、分项评分标准: (一)投标人信誉及业绩 10分 (1)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在有效期内):最多得2分 获得县级工商局重合同守信用称号1分,地市级工商局重合同守信用称号1.5分,省级工商局重合同守信用称号2分。 (2)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1分 (3)监理企业入围承担省级政府投资工程监理名录:1分 (4)质量奖(必须为市政道路工程)(最多提供2个):6分 县级优质(或示范)工程得1分/个(有效期1年),地市级优质(或示范)工程得2分/个(有效期2年),省级及以上优质(或示范)工程得3分/个(有效期3年)。 (二)、人员配备 10分 1、总监业绩及素质(3分): (1)拟派项目总监2011年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总监身份监理过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的:1分 (2)拟派项目总监为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1分(须提供职称证原件) (3)拟派项目总监2011年以来担任总监的项目获得过“省市政协会优质工程项目”的:1分 2、专业配备: 7分 (1)拟派项目组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且各专业配置齐全(总监1人,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得2分,否则不得分。 (2)拟派项目组人员中(不含总监)有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的1分/个,有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的0.5分/个,有工程师职称的0.25分/个,(最多提供2人) (3)监理人员上岗证、身份证、社保缴费清单等原件资料齐全,得3分,否则不得分。 注:对(一)、(二)评审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⑴上述“有效期”是指从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有关证书、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原件核实。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 ⑵企业或投标总监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监理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书、监理业务手册原件、获奖证书原件或颁奖部门的文件原件,无原件者不得分。 ⑶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得分项,不得重复计分(总监业绩除外)。 ⑷配备的监理人员(含总监)必须是本公司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⑸监理工程师须提供省注册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监理员须提供上岗证原件,无原件者不得分。 (三)检测设备 5分 1、招标文件要求的检测设备齐全(全站仪、水准仪、测距仪、沥青测温仪、经纬仪、环刀、路面渗水量测定仪、弯沉仪)得4分,缺1件扣1分(最多扣4分)。 2、具有与具备计量鉴定资格的单位签订的委托计量鉴定协议(或合同)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须提供有效计量鉴定证书原件,否则视作缺项。 (四)监理大纲(暗标) 5分 1、有具体针对性质量控制的方法与措施且有效 1分 2、有具体针对性进度控制的方法与措施且有效 0.5分 3、有具体针对性投资控制的方法与措施且有效 0.5分 4、有具体针对性安全控制的方法与措施且有效 0.5分 5、本工程施工的难点、要点和关键部位的监理控制方法与措施且有效 1分 6、合同管理及防止合同纠纷的方法与措施且有效 0.5分 7、信息及文件管理的方法与措施且有效 0.5分 8、对业主、设计及施工的合理化建议且有效 0.5分 说明: ①对不同监理大纲进行比对,如存在有不该出现的雷同情况的,作废标处理。 ②监理大纲评审采用暗标,监理大纲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姓名;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它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监理大纲评审以电子版为准。不符合本格式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③监理大纲最终得分为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分值保留二位小数)。 (五)监理报价 70分 本工程的监理报价按比率报价。报价以苏价服[2007]195号文规定的监理收费基准价的80%-90%为有效值,不在此范围内的报价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监理费用的报价以80%为最佳比率得70分。其他投标比率与最佳比率的相比,每高出1%的扣1分(例:投标比率为83%的,其得分为70-1*3=67分),如不足1%时,采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2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