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中和片区新怡花园东侧广场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高新区中和片区新怡花园东侧广场工程施工及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成高经审[2012]3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高新区经贸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成高经审[2012]34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新区中和片区新怡花园东侧广场工程 2.2建设地点:高新区南部园区 2.3标段划分:施工—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4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61000平方米 2.5计划工期: 施工:300个日历天 监理:同监理服务范围建设工程的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7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 施工:高新区中和片区新怡花园东侧广场工程施工(招标人指定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的施工,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监理:高新区中和片区新怡花园东侧广场工程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同时具有《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类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Ⅱ组及以上入库单位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类城市园林绿化企业Ⅰ组入库单位资格(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3)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需注册在本单位);(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提供);(5)投标人持有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中2014年的计取标准已核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6)投标人须具有在成都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拟投标项目部管理人员信用记录(评价)表》,且无不良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若为联合体投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具有在成都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拟投标项目部管理人员信用记录(评价)表》,且无不良记录并在有效期内;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单位具有在成都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拟投标项目部管理人员信用记录(评价)表》,且无不良记录并在有效期内,不需提供《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7)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单位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工程要求。
3.2 3.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同时具有《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类监理Ⅰ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入库单位资格(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类监理Ⅰ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入库单位资格(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入库单位资格(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四川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需注册在本单位),且应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最近六个月由该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投标人须具有在成都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拟投标项目部管理人员信用记录(评价)表》,且无不良记录并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组成中有外地企业的,则外地企业均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3.3 3.3本次施工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应以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 为牵头单位。 本次监理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应以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单位 为牵头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7 月 14 日至 2014年 7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
4.2 4.2投标人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及“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在上述时间内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cdggzy.com)或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从交易服务中心局域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建信网》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北京金润方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028-86694886)。
4.3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4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 8 月 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成都高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一街1008号(成都七中高新校区对面)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白工
电 话: 028-8531320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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